“十四五”新型城镇化方案:到2025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
摘要: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中国发展网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 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52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措施,包括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推进新型城市建设等内容。
方案显示,“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新型城镇化最重要的目标之一是提高人口的城镇化率。根据方案,到2025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
“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新型城镇化取得重大进展,2020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8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4%。但显而易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之间依然有近20个百分点的差距。
从具体操作上来看,方案对“十四五”期间各能级城市的落户标准未有新的变化,均延续了近年来官方陆续提出的要求。
方案提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各城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落户办法,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完善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提高户籍登记和迁移便利度。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