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规范城市内涝防治信息发布工作
摘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气象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内涝防治信息发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动及时准确发布气象预警预报等信息,规范城市排水防涝相关标准表述,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
中国发展网讯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气象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内涝防治信息发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推动及时准确发布气象预警预报等信息,规范城市排水防涝相关标准表述,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
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表述、雨水管渠设计标准和内涝防治标准表述。各级气象部门在发布涉及城市排水防涝的预报预警和统计分析信息时,要明确表述最大小时降水量、最大24小时降水量、过程降水量等;在发布面向公众的暴雨预警信号时,要公布蓝、黄、橙、红预警信号等级所对应的降水量及公众需采取的防范措施。各级住建等主管部门在确定和发布本地区雨水管渠设计标准、内涝防治标准时,要将“X年一遇”等简单表述转换为单位时间内的降水量。
通知强调,要及时修订制订暴雨强度公式。各地要按照有关标准,根据最新降雨统计分析数据变化,及时修订本地暴雨强度公式,原则上每隔5年修订一次;城市规模较大、降雨分布不均的城市,应根据降雨分布情况分区域编制。降雨统计分析数据不足、尚未编制暴雨强度公式的城市,应加强数据积累,暂时参考使用气候特征相似的临近城市的公式。
根据通知,各地住建、气象部门将加强合作,结合历史数据,运用科学方法,研判本城市可应对的最大小时降水量、最大24小时降水量。当预报降雨水量超出应对能力时,通过多种途径提醒公众防灾避险。
责任编辑:王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