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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振民间投资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重点从6方面发力

2022-06-16 21:13 中国发展网
民间投资

摘要: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根据“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我们将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采取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中国发展网讯  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会上表示,民间投资对保持整体投资平稳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自2012年有民间投资统计口径以来,全国民间投资占整体投资比重始终保持在55%以上,可以说是投资的主力军。

孟玮指出,今年1—5月,民间投资增长4.1%,占整体投资的比重为56.9%,在整体投资中仍占大头。其中,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18.9%,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9.1%,民间投资质量进一步改善。与此同时,受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等影响,今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速持续低于整体投资。

6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支持民间投资和推进一举多得项目的措施。

如何贯彻落实会议部署,采取哪些具体举措,提振民间投资积极性?对此,孟玮表示,落实好国常会要求,落实好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民间投资政策环境,有利于更好稳定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常会精神,聚焦解决制约民间投资增长的问题,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促进民间投资相关工作。

第一,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根据“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我们将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采取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在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

第二,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加快技术进步等有较强带动作用,投资规模较大的民间投资项目,要积极纳入各地区的重点投资项目库,加强用地(用海)、用能、用水、资金等方面的要素保障。对符合政策鼓励方向的民间投资项目,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快前期工作手续办理。

第三,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鼓励高质量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形成示范效应。鼓励民间资本通过PPP等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提高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便利程度。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鼓励回收资金用于新的项目建设。

第四,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通过项目对接会等多种方式,搭建有利于民间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的平台。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信用情况精准画像,客观合理判断企业风险,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第五,支持民营企业规范发展。引导和帮助民营企业发现新的增长点,不断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鼓励民营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引导民营企业自觉强化信用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融资规模和比例,防止资金链断裂等重大风险。

第六,持续优化民间投资环境。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制约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环境。落实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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