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将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更优环境和更大舞台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要求看,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应有之义和内在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充分发挥市场促进竞争、深化分工等优势,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提高效率。同时,有助于更好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
中老“铁路快通” 5月21日上午,一趟载有重庆本地食品、农用机械的陆海新通道中老铁路出境班列顺利启运,将在4天后到达老挝万象,这是全国首趟运用“铁路快通”模式出境的陆海新通道中老铁路班列。“铁路快通”即“铁路进出境快速通关”模式。运用“铁路快通”模式通关,能节约通关时间24小时,缩短整体运行时间1~2天。图为中老铁路“铁路快通”出境班列在重庆团结村中心站发车。新华社
本报记者 | 安 宁
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发展阶段、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月余,各方持续热议。就如何正确认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部署,本报记者专程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有关负责人。
充分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规律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规律,彰显了我们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坚定决心。”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要求看,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应有之义和内在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充分发挥市场促进竞争、深化分工等优势,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提高效率。同时,有助于更好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
记者注意到,无论是强化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还是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以及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等重大举措,《意见》充分体现了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和方向,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部署,是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基础,将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强支撑。“只有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才能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才能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该负责人表示。
我国拥有全球最稀缺的资源——市场。如何充分利用和发挥这个优势,《意见》也进行了相应考虑。“对广大市场主体而言,无论是超大规模市场持续拓展,还是破除市场分割与壁垒,促进制度成本和流通成本进一步下降,以及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都将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位负责人还特别强调,中国的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也必将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优质发展环境和更大发展舞台。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部署,对深化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必然要求攻坚克难推动深层次改革。”该负责人坦言。
首要任务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
《意见》强调立破并举、完善制度,把“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作为首要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场基础制度是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基础和根本,基础制度规则的统一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和保障。《意见》从制度建设着眼,从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统一要求。
一是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关键是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各类产权。要完善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制度体系,提升产权保护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加强对包括知识产权在内各类产权的全面保护;健全统一规范的涉产权纠纷案件执法司法体系,规范执法领域涉产权强制措施规则和程序;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二是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重点是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加大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的归集和通报力度;研究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三是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重点是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健全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研究重点领域和行业性审查规则,健全审查机制,统一审查标准。
四是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要编制出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完善信用信息标准;编制出台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
对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作出新部署
记者注意到,近几年,我国在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意见》在要素市场建设方面有何新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意见》在已有改革举措基础上,对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作出了新的部署,既一脉相承,又有进一步的深化发展。
一是明确了构建统一要素市场的重要改革方向。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统一的商品和服务市场。但与商品和服务市场相比,要素市场化改革仍相对滞后,要素市场分割问题和流动障碍还比较突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最关键的是要破除要素市场分割和多轨运行,此次《意见》强调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这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方向,一定意义上也是最为根本的要求。
二是进一步部署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大举措。比如,在土地和劳动力要素方面,提出“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强化统一管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等;在技术和数据要素方面,提出“建立健全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机制,推动各地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等。
三是将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纳入统一要素和资源市场体系。《意见》将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纳入要素和资源市场,提出了“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以及“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推进排污权、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探索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等改革举措,必将对落实“双碳”战略部署,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向绿色发展转型起到重要作用。(中国发展改革报社)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