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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优化监管 威海市打造公平竞争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2022-05-11 13:38 中国发展网

近年来,威海市发展改革委坚持将制度创新作为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创新推出交易规则、监管办法、不良行为量化管理“三项制度”,在山东省率先建立招标投标交易与监管“全口径”制度体系,有力营造了“高效便捷、公平诚信”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一、推动关键环节“五统一”,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清理整合10个行业领域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制度,出台《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编制交易服务流程清单,推动交易平台、交易流程、招标文件、合同管理、投标保证金“五统一”。一是统一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仅需通过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可实现入场登记、发布招标文件、下载标书、投递投标文件,以及加解密、合同签订等“网上办、掌上办”和“一网通办”,整体效率提升超过35%。二是统一交易流程。打破数据壁垒,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5个业务系统的25类信息,与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取消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备案等流程,将交易流程由原来的24个环节压减为16个,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和“不见面开标率”超过99%。三是统一招标文件。制定招标文件标准文本,重点规范投标资格、信用应用、文件获取方式等8方面内容,坚决防止排斥不同所有制和外地企业参与竞争的情况,招标文件抽查合格率达98%。四是统一合同管理。针对以往线下签订合同、监管难度大的情况,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开发在线签订合同功能,实现合同订立和履约情况在线管理、实时监督。五是统一降低保证金。将施工项目投标保证金由最高80万元下调至最高50万元,其他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特别是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率先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年可为企业节省流动资金1亿多元。

二、推动监督管理“一体化”,有效凝聚合力提升效能。对13个行业监督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梳理整合,出台《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编制行政监督部门29项监管权责、招标人17项主体责任两张清单,构建“多部门联合监管+大数据智慧监管”的新体系。抢抓山东省首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省市一体化试点机遇,上线“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对招标投标项目登记、中标公示、保证金退还、合同签订等16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留痕、追溯,实现一个监管系统对所有招标投标事项一体化在线监管,监管效率提升20%以上。改变以往行业监督为主的单一监管模式,创新25类、68项指标,建立市场主体和第三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社会评价机制,构建综合管理、行业监管、社会监督协调联动的监管体系。创新引入智慧监管模式,优化提升电子监管系统,新增风险预警、流程追溯、异常行为监测等14类42项功能,通过对投标人抱团关联、招标人与中标人关系等交易历史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对围标、串标等疑似行为发出风险提示,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推动不良行为“量化管”,精准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出台《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办法》,对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等的122项不良行为实施量化记分管理,配套建立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机制,对交易主体实施更为精准的差异化管理。建立不良行为量化清单,将招标投标不良行为按失信程度分为“轻微、较重、严重”三个等次,分别记2分、6分、12分。按照“分级管理、谁记分谁负责”原则,由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负责提交发现的不良行为,由发改、住建等行政监督部门对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一次性记12分的,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实施12个月的记录公示期;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实施6个月的记录公示期。将量化记录作为代理机构选择、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参考,对列入“黑名单”和“警示名单”的主体,设置否决性或限制性条款,比如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进入平台交易等;对量化记录不足12分的,在资格审查和评标当中给予惩罚性减分;对无不良记录的,在相关评审中给予激励性加分或适当减免投标保证金。目前,已将3家企业列入“黑名单”,5家企业被取消投标资格,为150多家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3000多万元。(威海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编辑: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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