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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2022-03-31 12:34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摘要:绿色发展能力建设支撑保障方面,开展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专题培训,建设绿色丝绸之路新型智库,强化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智力支撑等方面的能力建设保障。

本报讯  记者刘政  见习记者陈荟词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2025年和2030年为节点,提出两个主要目标。到2025年,共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与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绿色丝绸之路理念得到各方认可,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务实合作扎实推进,绿色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更加明显,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到2030年,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发展伙伴关系更加紧密,“走出去”企业绿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载体。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特别是习近平主席提出建设绿色丝绸之路5年来,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理念引领不断增强,交流机制不断完善,务实合作不断深化,我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同时,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突出,生态环保国际合作水平有待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约束条件更为严格。

为进一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意见》围绕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推进境外项目绿色发展、完善绿色发展支撑保障体系3个板块,提出15项具体任务。

在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方面,《意见》围绕绿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绿色能源合作、绿色交通合作、绿色产业合作、绿色贸易合作、绿色金融合作、绿色科技合作、绿色标准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提出九方面的具体任务。

其中,《意见》提出,加强绿色能源合作,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推动建成一批绿色能源最佳实践项目。深化能源技术装备领域合作,重点围绕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核电、智能电网、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开展联合研究及交流培训。

“《意见》聚焦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合作,内容丰富、任务明确、亮点突出,对于统筹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防控境外项目生态环境风险,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环境挑战,促进共建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意义。”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军表示。

为如期实现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目标,《意见》提出,在组织领导、宣传引导、跟踪评估三个方面,统筹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重点任务及时落地见效。同时,《意见》要求,从四个方面统筹完善绿色发展支撑保障体系。

资金支撑保障方面,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鼓励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

绿色发展合作平台支撑保障方面,积极搭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政策对话和沟通平台,发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一带一路”可持续城市联盟等合作平台作用。

绿色发展能力建设支撑保障方面,开展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专题培训,建设绿色丝绸之路新型智库,强化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智力支撑等方面的能力建设保障。

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支撑保障方面,指导企业提高环境风险意识,加强境外项目环境管理,做好境外项目投资建设前的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编制重点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指南,引导企业切实做好境外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工作。(相关报道见5版)

责任编辑:唐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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