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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南州:强化以工代赈项目全流程管理 切实发挥“赈”的作用

2022-03-14 14:41 国家发改委官微

摘要:二是建立了交叉检查机制。建立以工代赈交叉检查机制,检查重点包括工作检查、财务审查、实地核查,做到建设项目核实、资金核实、实施地核实、受益人核实。除因国家、省、州组织的各类专项督查外,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确保项目发挥“赈”的作用。

近年来,贵州省黔西南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以工代赈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以工代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政策抓手,切实强化项目谋划实施全流程管理,有效带动当地农村脱贫群众就地就近务工增收。2020年以来,黔西南州共实施以工代赈项目38个,争取以工代赈中央资金14393万元,已发放劳务报酬2580余万元(占中央资金比例达到18%),吸纳本地务工群众近2500人,组织培训3000人次以上,形成了望谟县、兴义市等县区以工代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成功经验和有效路径,为全州以工代赈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打造了样板标杆。

认真开展项目谋划和储备

一是扎实开展政策培训。懂政策是前提,基层一线必须清楚以工代赈政策是什么,怎么做,才能更好地谋划和实施项目。黔西南州2021年共组织各县(市、区)召开集中培训会议4次,就如何深刻把握“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的政策内涵谋划以工代赈项目,特别是如何落实好组织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题培训讲解。

二是科学开展项目谋划。项目谋划是基础,只有在项目谋划之初将以工代赈的政策初心贯穿其中,才能确保赈济效应有效发挥。在谋划以工代赈项目时,黔西南州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坚守以工代赈“赈”的初心,深刻把握“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内生动力四大要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汇集民智民意,根据群众务工需求摸底调查结果和当地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建设需求,在群众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较高的区域谋划以工代赈项目。特别是在谋划2022年项目时,以各地劳动力务工需求台账为基础,选取当地劳动力较多且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的地方,通过召开群众会征求群众意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达20%以上作为基本标准,充分论证项目带动当地群众就近就地务工就业成效,尽最大可能通过项目建设满足当地群众务工需求。

三是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是关键,加快推进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资金下达后才能在最短时间内动工建设,尽早发挥效益。黔西南州按照适度规模的原则,以当年度下达投资计划150%的资金规模储备次年度项目,实施动态管理,防止重复安排。优先储备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多、政府组织群众务工能力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群众就近就业需求大、综合赈济效益好的项目。同时,对储备入库的项目,严格要求各县(市、区)完善项目前期工作,重点突出以工代赈特色,体现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安排、利益联结机制、预期扶贫效益等相关内容。对于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达不到国家最低标准要求、群众务工组织谋划不到位的项目坚决不予支持。

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和实施

一是精准遴选申报项目。黔西南州采取实地评估和方案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精准开展申报项目筛选工作。一方面,深入项目实地进行评估,着重从当地政府是否重视、产业发展是否有基础、是否能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区位条件优劣等开展评估工作。另一方面,严格审核项目前期工作质量,除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工程量和投资额等进行核实外,还对群众务工组织方式、组织措施、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效果等进行审查,要求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逐项对劳务报酬进行精准测算和论证,并在项目概算中对应发放金额和要求分项予以单独明确。

二是精心做好务工组织。资金计划下达后,项目所在镇、村因地制宜编制群众务工组织方案细化务工岗位、数量、报酬及岗前培训等,通过群众会、院坝会等方式确定拟参加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名单,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及时组织务工人员开展对应技能培训,着力解决好脱贫群众因劳务报酬低而不愿参与或因技能不足而难以参与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的问题。晴隆县围绕项目区域产业发展和用工需求,建立县、镇、村沟通协调机制,按照“镇村提需求、人社部门统筹”原则,将以工代赈项目培训需求纳入人社部门年度培训计划,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实现以工代赈项目务工群众全覆盖。

三是积极进行公告公示。为规范公告公示,让以工代赈项目运行在阳光下,在更广领域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和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黔西南州专门就公告公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在收到计划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当地报纸、政府网站等进行公告,公示期不得少于15日。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行政村村务公开栏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和期限、资金规模和来源、工程标准、劳务报酬、责任人及监督举报电话等情况向社会公告,公示期不得少于15日。项目竣工后,在项目建设地点突出位置设永久性标示牌对项目作简要介绍,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国家及地方资金构成、开竣工时间、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劳务报酬发放等。

四是优化组织实施方式。为更好落实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达20%的要求,原则上将项目业主明确为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鼓励村合作社以村民自建方式实施项目,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等方式,由村民自主开展项目建设和管理。望谟县2020年8个以工代赈项目,均以村级合作社为主体组织实施开展试点示范,项目总投资3585.27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090万元、整合石漠化综合治理资金1050万元,累计组织群众31052人次参与项目建设,群众获得劳务报酬共计615.33万元(占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的29.4%),村集体经济共计获益77.8万元。

五是抓牢建设过程管理。实行以工代赈项目的工程进度月报表、季报告、季通报、年终总结报告制度,强化项目建设月调度管理,将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全州项目建设过程管理考核内容,于每季度末开展检查考核,查看是否存在虚报、漏报、瞒报现象,实行“一季度一考核一通报”,并将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县(市、区),责令限期整改。

六是紧盯劳务报酬发放。建立健全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事前事中事后管理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建立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长效机制的通知》,全过程监督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情况。在项目谋划阶段,将组织务工和劳务报酬发放作为重要内容在实施方案中体现。在审批阶段,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逐项测算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及额度,明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在施工阶段,通过常规调度和现场调研,跟踪了解劳务报酬发放情况及公示情况。在资金拨付阶段,督促各地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及时存档备查。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将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台账作为验收重要依据。

着力抓好项目竣工验收和后续管护

一是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资料归档。在项目竣工30日内,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整理汇编好竣工验收资料,并由业主单位组织完成竣工初验。初验合格后15天内,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成县级验收工作组,组织开展项目全面验收工作,重点核查群众务工台账、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就业技能培训台账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项目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于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不到位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项目验收后,以工代赈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县级发改部门和项目乡政府对项目有关资料分类进行保管。

二是及时移交后续管护。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使用和管理主体。项目建成后,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在村委会的主导下,制定管护制度,明确五大员作为管护人员,共同对项目进行后期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引导群众实现村民自治、转变生活观念,进一步保护好村庄环境,逐步推进乡风文明,共同向乡村振兴生活富裕目标迈进。

三是持续发挥项目建成后效益。一方面,切实推动资产折股量化分红落实。黔西南州2020年以来实施的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均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成移交折股给村集体后,按照签订的资产收益分红协议督促龙头企业、政府平台公司等项目运营主体按照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分红收益,让群众持续分享收益。兴仁市真武山街道办产业基础设施示范项目目前已竣工验收,已将中央以工代赈资金796万元按65%比例折资量化517.4万元入股到兴仁市林下经济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每年按6%的比例进行固定分红,2021年已完成资金分红31.04万元,其中:24.84万元用于设置公益性岗位解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户33人稳定就业;3.1万元用于支持村级开展基层组织建设,3.1万元用于支持村级发展集体经济。另一方面,切实开展技能培训。根据项目建成后当地产业用工需求,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村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并优先吸纳就业,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晴隆县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根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以增加茶园管护、采茶、加工等季节性或临时性用工200余人的实际情况,项目实施中注重把培训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和项目建设后用工需求,现已由县人社局、县茶叶产业局、县茶业公司组织开展培训3批次,每批次培训约60人次,共组织培训180余人次,为项目建成后吸纳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奠定了基础。

建立健全长期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部门协作机制。黔西南州发展改革委在承担以工代赈管理责任主体的同时,充分发挥资金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会同州级相关部门建立全州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沟通协调机制,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努力推动形成各部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氛围。

二是建立了交叉检查机制。建立以工代赈交叉检查机制,检查重点包括工作检查、财务审查、实地核查,做到建设项目核实、资金核实、实施地核实、受益人核实。除因国家、省、州组织的各类专项督查外,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确保项目发挥“赈”的作用。

三是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工代赈绩效考核制度,对各县以工代赈工作组织、实施、监督、验收、工程质量、组织务工、劳务报酬发放、项目效益、资金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情况与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挂钩。对实施绩效不好的项目县予以一定时期内限报,对实施绩效明显的县加大项目支持力度。

四是建立了学习调研机制。通过以工代赈信息简报评比的形式,对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宣传总结,对存在问题不足进行剖析,选取内容翔实、措施具体、问题分析透彻、建议合理的信息简报传阅各县学习,择优选择好的项目点组织开展实地观摩交流学习。

责任编辑:吕娅丹

(原标题:贵州省黔西南州:强化以工代赈项目全流程管理 切实发挥“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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