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抓好开局,认真谋划新年度价格认证工作
摘要:继续抓好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价格认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坚持用制度、章程等管人管事,健全人员岗位管理、内部审议、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环节的制度,堵塞住各种可能出现风险的制度漏洞,做到有章可循 、有据可依。
中国发展网 近日,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科召开专题会议,谋划新年度工作。在新的一年,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涉刑事价格认定为主线,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为补充,充分发挥价格认定职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继续做好新的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的学习应用。新平台改变了以往各自为战的局面,功能更加完善,能够更好地进行资源共享,为做好价格认证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支撑。下步,将把学习使用新功能,进一步拓展平台使用效能作为重点,积极对接省中心,充分发挥价格认证手机APP的功能,利用好每周的集体学习时间,把新平台研究透彻,使之成为价格认证工作的得力助手。
努力提高价格认定工作质量。继续做好涉案、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把提高认定价格的精确度作为着力点。首先是价格认定结论要做到客观公正、依据充分,不能存在任何疑点和随意性,在价格认定过程中要做到程序合法、勘验细致、调查充分、方法恰当、测算准确,要改变价格认定文书常见的简单化、格式化通病,增强结论的严谨性和逻辑性。其次要坚持以质为先,严格遵守行为规范、操作规程,重点加强受理审验、工作底稿完善及结论撰写水平,要把好案件源头关、审核关及质量关,认真执行案件两级审核制、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杜绝因受理不规范、审核不严谨而产生的工作风险。
加强风险防控意识。价格认定工作面广事多,技术复杂,利害明显,争议激烈,工作的政策性、时效性、权威性、客观公正性要求很高。特别是涉案财物认定工作中,价格认定结论直接关系到嫌疑人或当事人罪与非罪的判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是司法、行政执法程序在价格领域的延伸,如因价格认定结论失实或错误,会导致司法、行政部门的错判或错罚,价格认定人员将面临追责的风险。这就要求价格认定人员要始终按照法定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宗涉案财物的价格,切实维护司法及行政执法的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进一步提高价格认定工作风险意识。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继续抓好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价格认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坚持用制度、章程等管人管事,健全人员岗位管理、内部审议、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环节的制度,堵塞住各种可能出现风险的制度漏洞,做到有章可循 、有据可依。
继续做好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要继续做好国家中心组织的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子系统网上培训工作,加强有关法规的学习,加强人员的学习培训,力争使每一名人员都成为合格的调解员。进一步熟悉程序、方法,同市认证中心和其他区市中心交流总结经验,摸索出一套成熟的程序规范。(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 曹跃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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