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准入负面清单连续第五年缩减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周年。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中国同世界分享发展机遇,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的实际行动。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记者杨虹报道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日前发布第47号令和第48号令,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同时废止。这是我国连续第5年缩减全国和自由贸易区负面清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周年。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中国同世界分享发展机遇,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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