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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山东“动真格”

2021-12-30 11:27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摘要:山东省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积极作为,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召开提醒告诫会,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垄断行为进行查处。

 图为潍坊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供热价格座谈会。姜波/摄

图为潍坊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供热价格座谈会。姜波/摄

本报讯  尹云云  记者尹明波报道  水电气暖,关系百姓生活。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公用事业领域价格机制改革,深入开展清理规范城镇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切实落实好国家《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精神,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建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制定了“两步走”策略:第一步,先行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水电气热企业不合理收费工作,坚决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确保国家政策落实到位;第二步,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坚持清费顺价,统筹谋划公用事业价格机制改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2月25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3月1日起全部取消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中涉及的不合理收费项目。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对于少数保留实行政府定价的项目,各地从严核定价格(收费)标准;对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项目,有关企业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按照国家和山东省部署要求,山东各地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向辖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专营单位送达文件,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限时报送自查报告。

山东省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积极作为,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召开提醒告诫会,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垄断行为进行查处。同时,积极利用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平台媒体广泛宣传引导,梳理价格收费热点问题,推动企业收费公开透明,建立完善收费长效工作机制。降费减负取得了初步成效,据调度,山东各地相关单位基本做到收费政策清晰、管理有序,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超过3000万元。

2021年5月27日,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公用事业价格改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重点围绕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完善价格机制,理顺价费关系。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核心的约束和激励相结合的定价机制,明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责任,引导公用事业属性合理定位和成本合理负担。

——健全监管体系,推动公开透明。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项目,加强成本监审,健全定价机制;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确需保留的少数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强化收费公示。

——鼓励创新突破,提升服务水平。健全服务规范和评价体系,严格工程质量监管,简化流程推动联合报装,深入推进公用行业平台与审批互联互通,打造智慧服务管理平台,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强化配套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统筹片区开发和设施配套;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不得由公用事业企业负担。有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健全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

为细化实化相关措施,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坚持问题导向,拟于近期下发电力接入工程费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的操作办法。总体思路是分三个层次:一是由国网山东电力公司对160千伏及以下小微企业实行低压“零投资”接电,对省级及以上园区和纳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库的10千伏企业、济南和青岛城市规划区内10千伏企业投资到用户红线。二是其它与储备土地相关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通过土地储备金解决。三是无土地储备的项目,电力外线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后期根据国家规定通过输配电价疏导;因规划需要电力线路下地入廊的,线路通道、电缆管沟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由地方政府负责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形成合力,稳妥有序推进,狠抓工作落实。

2021年6月~9月份,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建立常态化调度工作机制,多次组织调研督导组,赴各地调研督导。目前,各地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了深化供水、电力、天然气、供热价格改革等一揽子举措,同步增加公用事业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实行水电气暖联合报装,并将其纳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挂牌督办,明确责任,确保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责任编辑:刘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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