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第七次会议
摘要: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重视太湖流域保护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实施好新一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国发展网讯 2021年1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丛亮同志以视频方式主持召开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第七次会议并做总结讲话。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三省市大力推动太湖保护治理取得的工作成果,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对近年来太湖治理情况作了总结,并就《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21—2035年)》作了说明。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总体方案》。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重视太湖流域保护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实施好新一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推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是满足流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是树立我国流域治理标杆的必然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有关方面重任在肩,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努力推进各项工作。
会议认为,太湖生态环境状况关系三省市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联席会议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三省市攻坚克难,在流域经济总量增长两倍多、人口增加1800多万人的背景下,太湖湖体水质提高两个类别,富营养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水功能区达标率显著提升,连续13年实现“两个确保”目标,成绩确实来之不易。同时,制约太湖流域水环境进一步改善的因素复杂交织,治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依然突出,许多瓶颈问题仍有待解决,跨行政区协同治理的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对综合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要有充分估计。
会议要求,实施新一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太湖保护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切实守住守好生态环境底线,着力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善谋善用市场化手段,加快健全流域一体化治理机制,形成共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推动太湖治理取得更大成效,唱响新时代的“太湖美”,谱写美丽中国新篇章。
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等环太湖三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地方分会场参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会。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