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积极响应价格机制改革 助企安民成效显著
摘要:运用价格政策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印发《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1〕213号),对市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列入D类企业,明确差别化用电、用水、用气加价政策。
中国发展网 今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在委党组坚强领导下,抓紧抓实“价格机制改革”这一主线,突出发挥“优化营商助企业、保供稳价安民生”两大职能,采取务实举措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深化价格改革,健全管理机制
运用价格政策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印发《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1〕213号),对市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列入D类企业,明确差别化用电、用水、用气加价政策。
推进水价机制改革。根据市领导批示,会同市城管局,研究分析《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出台后对供水情况的影响,并提出水价机制改革计划,形成《烟台市水价机制改革调研报告》。会同市水利局、财政局、城管局、统计局等单位,对南水北调工程水价机制开展专题调研,完成《关于烟台市南水北调工程水价机制的调研报告》,经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门深入了解近年来烟台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价格情况,有序推进烟台市供水一体化综合改革。
健全教育收费改革工作。开展民办学校收费调研,实地考察金城、玲珑技工、北大附属实验等学校,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工作方法。会同教育部门开展学前教育收费专题调研工作,进行“解剖麻雀”式分析,形成《烟台市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情况调研》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调研,对规模较大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走访座谈,摸清基本情况,提出对教育机构实行政府管价可行性及规范管理的可靠分析建议。根据国家、省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部署要求,以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为目标,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结合本地实际,拟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定价意见。
完善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实地考察中世、新奥两家公司,查看合同和往来账目,合理确定非冬季天然气价格,非居民天然气价格3.66元/立方降至3.35元/立方,福利户用气价格3.58元/立方降至3.33元/立方。贯彻落实《关于放开液化天然气(LNG)销售价格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出台烟发改价格〔2021〕342号文件,疏导上游天然气价格涨价对烟台市影响,稳定天然气价格。针对今冬明春采暖季上游天然气价格上涨,启动市区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将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243元/立方米。
规范养犬服务管理。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2021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会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启动了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并起草了《关于烟台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
落实电价优惠,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一是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自2021年1月1日起,山东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目录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1.5分”优惠政策,年可为烟台市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约3亿元。二是开展2021年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点设施电能替代项目,降低电动公交汽车充电费用。三是开展5G基站转供电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预计年可降低基站用电成本1560万元。四是完成污泥掺烧发电、采暖型燃煤机组、生物质发电等项目的电价补贴申报工作,申请通过后可为企业争取补贴2393.84万元。
推动烟台市旅游行业发展。为更好的推进烟台市昆嵛山旅游文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景区配套交通设施,提高旅客的游览舒适度和体验度,实地考察昆嵛山旅游观光车运营情况,并进行座谈研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出台《关于同意昆嵛山旅游观光车票价试行的批复》,同意林场提出的单程票价20元/人次和往返票价30元/人次试行请示。为推动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规范配套服务价格行为,以自查与巡查、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重点国有景区降低门票价格“回头看”工作。制定出台7处国有景区老年人半价乘坐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的优惠政策,并以多种形式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优惠政策扎实落地。
保障减税降费落地落实。对照减税降费方面检查重点,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排查,提出6条可行性修改建议,完成《第一批问题清单排查整改情况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减税降费方面检查重点问题排查整改情况》,报市减税降费工作专班。
发挥价格职能,兜底民生保障
坚决维护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稳定。8月份疫情期间,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加强疫情期间相关商品价格监测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密切关注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及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的供应和价格变化,加强价格动态分析研判,维护市场价格稳定。迅速启动“粮油储备,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供应、销售,电煤供应”日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市场供应、价格日报告制度,组织出动30余人次,实地巡查商超、粮油供应点、农贸市场等12处,每日形成《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价格及煤电保障情况》报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为领导决策部署提供有效依据。
加大民生价格扶持力度。明确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用暖价格按居民标准执行;明确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执行居民价格政策;明确烟台市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执行居民价格政策。
完善民生价格政策。一方面保障节日市场价格稳定。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多次走访农贸市场、商超和药店进行价格巡查,根据市场规律开展生猪、小麦市场调研,做好价格监测及预测预警工作。按要求开展储备调节工作,完成冻猪肉储备2500吨,并在春节前向市场投放1000吨,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另一方面着力推动民生改善,出台《关于规范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收费的通知》,明确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由市县两级定价。根据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关于停车场管理相关问题,进一步规范停车场管理,改进政府管价停车场管理方式,与有关单位沟通,进行问题分析,提出整改方案,征集并汇总政府管价停车场信息并进行公示。
积极化解价格纠纷。坚守政策原则,有理有据答复《部分燃气企业反映居民阶梯气价有关问题来信》,呈市主要领导阅示。强化网络舆情预警,对关注度较高的《网名反映烟台罐装液化气价格贵、灌气不方便等问题》,主动介入、靠前化解,联合市城管部门对市区经营瓶装液化气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将调研报告上报市委网信办及省发展改革委,第一时间抑制舆情扩散。全年承办2件建议提案回复,逐一明确办理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确保按时按质办结,回复满意率达到100%。全年共答复网上价格政策咨询千余条,答复满意度达100%。
强化宣传引导。针对全市经济运行及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会同市委财经办在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情况进行分析解读。参与《民生热线》栏目直播,就百姓关注的停车场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等问题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在发展改革委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价格政策解读,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烟台市价格政策。(山东省烟台市发展改革委 张宝、崔美芝、李晓甜)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