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文 推动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摘要:《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黄河流域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47立方米以下,比2020年下降1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上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中下游力争达到3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本报讯 记者潘晓娟报道 为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印发《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黄河流域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47立方米以下,比2020年下降1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上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中下游力争达到3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黄河流域及引黄调水工程受水区深度节水控水,既要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贯彻“四水四定”、严格用水指标管理、严格用水过程管理,又要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优化黄河分水方案、强化流域水资源调度、做好地下水采补平衡。
《实施方案》指出,推动重点领域节水,一是强化农业农村节水,要求推行节水灌溉、发展旱作农业、开展畜牧渔业节水。二是加强工业节水,要求优化产业结构、开展节水改造、推广园区集约用水。三是厉行生活节水,要求建设节水型城市、实行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开展农村生活节水。
《实施方案》强调,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强化再生水利用、促进雨水利用、推动矿井水、苦咸水、海水淡化水利用。在流域、区域和城市尺度上,构建健康的自然水循环和社会水循环,实现水城共融、人水和谐。坚持“节水即减排”“节水即治污”理念,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正确政绩观,准确把握保护和发展关系,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要求,系统谋划实施。完善节水标准体系,完善用水权交易制度,用好财税杠杆,发挥价格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培育节水产业。引导群众增强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