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水库水质“十四五”保障力度提升 分区分类管控打造洁净库区建设清洁流域
摘要:充分发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协调解决水源区保护治理中的重大问题事项,形成工作合力。
本报讯 记者程晖报道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印发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通知》强调,《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放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加大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生态系统修复、水土保持工作力度,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水安全基础。
《通知》明确,通过实施《规划》,到2025年,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达到供水要求,水源区富营养化演变进程得到控制,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水源涵养能力进一步提升,生物多样性进一步提高,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满足调水长期安全运行要求,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通知》指出,河南、湖北、陕西三省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各项任务,确保规划有效实施。重庆、四川、甘肃三省(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规划》要求,做好本省(市)丹江口水源区范围内的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和指导,充分发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协调解决水源区保护治理中的重大问题事项,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部门职责,加大政策、资金、体制机制等方面支持引导力度,有效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据了解,《规划》共强调了几个方面的重要任务。
——在优化流域空间管控格局上。根据不同区域对丹江口水库水质的影响,将水源区划分为水源地安全保障区、水质影响控制区和水源涵养生态建设区三类地区,实施分区分类管控,推动建立流域空间管控体系,衔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规范资源开发利用、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建设等经济活动。
——在深化水污染系统治理方面。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农业面源、工矿、城乡生活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全域系统治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打造洁净库区,建设清洁流域。
——在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紧扣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目标任务,采取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按照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理念,充分衔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实施,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建设山美水美、生机盎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水源区生态体系。
——在强化水资源保护方面。坚持节水优先、还水于河,牢固树立水危机意识,大力推进工农业和生活领域节水,减少对河湖水等天然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循环使用和重复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推动水源区高质量发展方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新模式,巩固壮大制造业发展根基,锻造绿色低碳发展长板,不断丰富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以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拓展水源区发展空间。
——在严防严控生态环境风险方面。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增强底线思维,以确保水源区水质安全为刚性约束,丰富拓展“南阳实践”经验,完善“一河(湖)一图一策”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重点风险源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重点区域污染监控预警,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