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全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曲静怡从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网站获悉,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实施“森林云南”建设和“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启动“湖泊革命”攻坚战,全省森林、草原、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系统保护成效显著。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5.0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78.9%,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湿地保护率为55.27%,90%以上的重要生态系统和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全省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质量明显提升,生态服务功能逐步增强,但是自然生态系统依然存在稳定性不够、质量不高,生态保护和修复系统性不足等问题,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设置、组织方式等还是以条状的、单要素保护修复为主。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云南自然生态系统特征,聚焦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全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推动全省生态保护和修复从局部、单要素保护修复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的重大转变,为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一是更加注重整体保护。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摒弃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传统思维,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减少人类对生态系统过多的干预,保护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干热河谷等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更加注重保护的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坚决杜绝以保护之名行破坏之实。
二是更加强调系统修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安排部署,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的项目组织方式、实施主体均发生较大调整,从“条块结合”变为“以块为主”,从“以县为单位申报”变为“以州(市)为单位申报”,从“按年度推进”变为“按项目推进”,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系统要素之间的协同,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关联性,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从工程实施层面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
三是更加注重综合治理。推进云南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需要坚持系统思维、协同推进,这就要求我们要遵循生态系统内在机理,以生态本底和自然禀赋为基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统筹山上山下、地上地下、湖泊湿地以及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按照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安排部署,结合云南实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统筹推进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工作重点是组织实施重大项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地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区域化组织、工程化运作、系统化推进”的思路,充分考虑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修复目标,以州(市)为单位谋划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统筹考虑未来15年的生态保护修复需求和实施空间,科学测算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规模,并与国土“三调”数据衔接,按照“林”、“草”、“湿”、“荒”四大要素配置保护和修复措施,解决重点区域核心生态问题。指导各地认真落实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用地、可研、初设等前期要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及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贷款等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和修复,形成投入合力,统筹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筑牢美丽云南生态根基。
责任编辑:曲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