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开展第三批国家农村产融发展示范园认定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开展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认定工作。示范园认定过程中,将适当向脱贫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中国发展网综合报道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消息 1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开展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认定工作。
据悉,示范园认定实行中央统筹与地方主导相结合的方针,国家七部门将综合考虑模式类型和区域特点,依据各省(区、市)初评报告中的排序情况,对排名靠前、符合各地区择优推荐名额要求的创建单位,经七部门复核后,直接认定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其余创建单位将在本省所在区域内参与评选后,由七部门根据评估结果,按名额要求予以认定。
示范园认定过程中,将适当向脱贫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什么?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新形势下改善农业供给、拓展农业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举措。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是什么?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为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巩固农村经济稳中向好势头,2017年8月1日,国家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要目标:
按照当年创建、次年认定、分年度推进的思路,力争到2020年建成300个融合特色鲜明、产业集聚发展、利益联结紧密、配套服务完善、组织管理高效、示范作用显著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现多模式融合、多类型示范,并通过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加快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示范任务:
1.探索多种产业融合模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2.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激发产业融合发展活力。
3.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4.创新体制机制,破解产业融合发展瓶颈约束。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发展历程:
首批发展历程
2017年12月30日,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评审推荐的基础上,经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研究,同意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48个单位创建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
2019年2月2日,在省级推荐、第三方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将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00个单位认定为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第二批发展历程
2019年6月19日,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推荐、第三方评审的基础上,经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同意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蔡家洼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10个单位创建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2020年9月2日,在省级推荐、第三方评审的基础上,认定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蔡家洼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00个单位为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第三批发展历程
2021年3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同意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16个单位创建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此次通知要求,2021年年底前,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将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联合对各示范园创建情况进行考核,择优认定100个示范园。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