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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全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1-04 14:57 中国发展网 郭建军
山西省 发改委

摘要:通知明确,山西省取消山西电网、山西地方电网销售电价表中工商业用电(包括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同时,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的用户用电价格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苗锋 记者郭建军报道,近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全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将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

通知明确,山西省取消山西电网、山西地方电网销售电价表中工商业用电(包括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同时,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的用户用电价格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发布首次向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售电的公告。公告一个月后,按代理购电方案有关规定向代理用户售电,公告期间继续按原工商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用户)、农业用电继续按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吕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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