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顾严、纪竞垚:儿童友好是全面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新时代的美好生活需要
摘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其中第八条“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明确提出了“幼有所育”和“弱有所扶”的新要求,将民生“五有”扩展为“七有”。
中国发展网讯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顾严、纪竞垚发文解读《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他们表示,儿童是家庭的希望,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部署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儿童权利、提升城镇化质量、满足美好生活需要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他们表示,儿童友好是全面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新时代的美好生活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儿童在现代化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现代化建设始终要求有一代又一代的生力军和建设者。构建儿童友好环境,为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不断为现代化注入新鲜血液,为民族复兴培育时代新人。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儿童友好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方面,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必须将儿童友好建设作为美好生活的关键考量。人民生活美好不美好,一定要看对儿童友好不友好。经济社会有没有达到高质量的程度,一定要看对儿童有没有足够友好的态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其中第八条“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明确提出了“幼有所育”和“弱有所扶”的新要求,将民生“五有”扩展为“七有”。儿童是幼有所育的直接对象和弱有所扶的重要对象,由此,儿童工作成为党治国理政基本方略的关键内容,其重要性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纲要》在“一老一小”服务项目的专栏中,专门部署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这是“十四五”时期落实幼有所育和弱有所扶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