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储局发布《关于在安徽省启动202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摘要:同意自2021年10月23日起在安徽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2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记者张洽棠
10月23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关于在安徽省启动202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安徽省启动202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21〕22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2021年10月23日起在安徽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2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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