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下一步,在新能源、储能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增量混改
摘要:2021年上半年,中央企业通过产权市场、股票市场实施混改150余项。各地通过混改引入社会资本超过900亿元,不少地方在混改中在战略投资者引进、股权结构、治理机制等方面均呈现灵活多样的特点。
中国发展网讯 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就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介绍,随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深化,民营企业参与混改的深度和广度都有大幅提升,总体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效突出。
徐善长称,混改试点方面,2016年至今,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开展国企混改试点,先后推出了4批共208家试点。目前,近100家试点已经完成了引入战略投资者、调整股权结构、优化公司治理、深度转换经营机制等主体任务,共引入外部资本2000多亿元,外部资本平均持股比例达到35.9%。近60家试点企业已经开展或计划同步开展骨干员工持股、限制性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计划,员工持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平均为8.6%。面上看,2018—2020年,中央企业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超过3000户,引入社会资本共计5000多亿元。中央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引入社会资本形成的少数股东权益由2012年的3.1万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8.4万亿元,少数股东权益占比提高10多个百分点。2021年上半年,中央企业通过产权市场、股票市场实施混改150余项。各地通过混改引入社会资本超过900亿元,不少地方在混改中在战略投资者引进、股权结构、治理机制等方面均呈现灵活多样的特点。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的效果集中体现为“五升五降”,即:混改企业治理能力和活力效益提升,亏损面下降;各类资本权益保值增值,企业杠杆率下降;混改企业劳动生产率提升,核心员工流失率下降;混合所有制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与业内领军企业差距下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提升,市场准入限制下降。
“引资本”与“转机制”相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混改十六字方针要求,坚持做到“三因三宜三不”。“国企混改着眼于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引导各类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加速推进混改企业深度转化经营机制,实现‘引资’‘引治’‘引制’相结合。”徐善长表示,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向混合所有制企业派出董事、监事、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深度参与公司决策、经营管理和内部监督。
以混改试点为例,完成试点主体任务的近100家企业中,超过80家混改企业在优化调整“三会一层”过程中,均有战略投资者进入董事会。民营企业在市场机制、效率效益、科技创新等方面优势与国有企业的资本、资源、技术、管理优势实现有机融合,混改企业迸发出勃勃生机与强劲发展动能。以混改试点为例,已完成试点主体任务的企业,国有资本权益平均增长20%以上,营业收入较改革前平均增长22.6%,营收利润率较改革前平均提高2.1个百分点,2019年净利润同比平均增长33.9%,其中完成股权激励的企业净利润平均增长43.8%,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企业仍大都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黄金珠宝、东航物流、江航装备、内蒙一机、中粮资本、铜牛信息、长电联合、南网能源、有研粉材等10多家试点企业相继登陆股票市场,成功实现资产证券化。
徐善长强调,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部署,进一步延伸工作内容,细化指导服务,研究建立混改引战对接机制,为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搭建更多平台和渠道。持续做好优秀混改试点示范和混改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工作,供有改革意愿的企业参考借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在新能源、储能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增量混改。同时,我们正在总结混改试点和面上混改实践经验,研究制定深化国企混改实施意见,将实践中形成的规律性认识上升为政策制度,推动国企混改不断深化、取得更大实效,培育更多产权多元、治理现代、激励有效、充满活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