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七个区县列入国家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
摘要:据悉,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相关要求,不断修改完善试点方案,严格遵循“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尽快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全面探索建立屋顶分布式光伏济南“新模式”。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刘广祥、记者殷晓旭报道 今年6月,根据山东省能源局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济南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对接省能源局,立即组织各区县开展屋顶资源摸排、试点方案编制工作,全力做好试点申报、汇报工作。9月14日,国家能源局公布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济南市莱芜区、历城区、章丘区、钢城区、商河县、平阴县、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个区县入选。
屋顶分布式光伏具有投资小、装配灵活、就近低压并网且电量消纳快等优势。因此济南市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潜力较大,开展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有利于削减电力尖峰负荷,有利于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有利于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措施。
济南市产业结构偏重,能耗双控和煤炭压减工作任务重、困难多。太阳能光伏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煤电,减轻产业结构转型带来的能源供应压力。预计到“十四五”末,新增光伏发电量能达到每年20亿千瓦时左右,替代电煤约8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50万吨左右。
据悉,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相关要求,不断修改完善试点方案,严格遵循“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尽快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全面探索建立屋顶分布式光伏济南“新模式”。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