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修订意见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修订意见的公告。
中国发展网综合报道 9月16日,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修订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称,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因特殊原因需采取临时性准入管理措施的,经国务院同意,可实时列入清单。
据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0年12月公布,新版清单共列入事项123项,相比2019年版再减少了8项。其中,放开“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等3条措施,删除“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14条管理措施。此外,新版清单的调整还包括,调整规范部分措施表述,审慎增列少数事项措施,完善清单制度设计等。
据了解,从2018年12月份正式发布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来,通过三年落地实施,已经在全国范围确立了市场准入环节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实现了“非禁即入”。
经过三轮修订,2020年版清单与2018年版清单相比,事项数量由151项缩减至123项,缩减比例达到18%,与2016年试行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328个事项相比,缩减比例高达62%。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曾表示,负面清单修订并不是只减不增,而是有增有减。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重点就是突出“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近三年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会同各部门各地方持续清理和规范违规制定的准入类负面清单,可以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都在不断增强。
国新未来科学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徐光瑞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对于我国经济发展主要有三方面利好:一是通过一视同仁的制度,形成良好稳定预期,高效吸引高质量外资,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二是有利于形成我国统一的、高标准的市场准入法律规范体系,为境内外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直接依据。三是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庞超然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也指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总体上看呈现内容逐年压缩、标准逐步细化的发展态势。“未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不断增大,清单内容将会逐年缩减,有助于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
(中国发展网综合:国家发改委、新华社、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