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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院: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是新型城镇化拓展投资空间的有力抓手

2021-09-15 17:37 中国发展网

摘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发展网讯 9月14日,国家发改委官网转发了宏观院的最新研究报告《“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拓展投资空间的趋势和潜力》(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表示,“十四五”将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要主动顺应发展趋势,积极拓展投资空间,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报告》表示,城镇化既是农业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也是生产要素不断向城镇聚集的过程。正是在人口与土地、资本、技术等多重要素相互交织作用下,城镇化产生了巨大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益,带动投资规模增长,激发新增投资活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不仅仅是涉及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投资,而且还应当体现为推动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子女教育、就业扶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逐步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一般而言,城市居民对公共品的需求远大于农村居民。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不仅带动约1400万人进入城市,而且会带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建设等投资需求。当前,我国人均基础设施存量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的20%~30%,同时在社会民生领域也存在不少短板弱项,未来拓展投资空间具有较大潜力,可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十四五”时期,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将紧紧围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个根本目的,主动顺应发展趋势,积极拓展投资空间,显著提升城镇化质量,使更多人民群众享有安全健康、较高品质的城市生活。

宏观院认为,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既关系到民生福祉,又是新型城镇化拓展投资空间的有力抓手。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二是健全住房供应体系,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

三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

四是以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为出发点,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小户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11]。

责任编辑:唐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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