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院:我国城镇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摘要:从国内不同区域看,城镇化率总体呈现东、中、西梯度递减分布的空间格局,区域间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并不均衡。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城镇化率整体高于中西部地区。
中国发展网讯 9月14日,国家发改委官网转发了宏观院的最新研究报告《“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拓展投资空间的趋势和潜力》(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表示,“十四五”将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要主动顺应发展趋势,积极拓展投资空间,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报告》表示,我国城镇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从国际经验看,城镇化增长符合S型曲线,其发展一般会经历初始、加速、减速和饱和四个阶段。其中,城镇化率达到20%之前属于初始阶段,加速阶段和减速阶段分别是城镇化率从20%快速增加至50%、从50%减速增加至70%的情形,城镇化率进入70%后缓慢发展的情形属于饱和阶段。欧美国家的城镇化率基本稳定在80%左右(见图1)。目前,我国城镇化水平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仅相当于美国1930年和日本1965年的水平,日本在1975年已经基本结束城镇化进程,现在的城镇化率稳定在90%左右。相比而言,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我国城镇化率距离80%至少还有20个百分点的增长空间。
图1 我国与发达国家城镇化率的比较(1960-2019年,%)/数据来源:世界银行
从国内不同区域看,城镇化率总体呈现东、中、西梯度递减分布的空间格局,区域间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并不均衡。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城镇化率整体高于中西部地区。2019年,我国东部地区城镇化率达到68.5%,而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城镇化率分别只有56.8%和54.1%,不到全国平均水平(60.6%)。总体来看,东部地区像上海、北京、天津3地的城镇化率已经突破80%,广东、江苏、浙江3地的城镇化率也跃过70%的大关;而在中西部地区,河南、青海、广西等11地的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说明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发展还不充分,未来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从发展的质量看,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长期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不高。2019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相差16.2个百分点,对应着2.27亿在城市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尚未落户,再考虑到未来还有2亿多农业转移人口的城镇化问题,实际上将需要推动4~5亿人在城市落户成为新市民。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尚未真正融入城市生活表现在很多方面。以教育为例,《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50.9%的受访农民工反映随迁子女在城市上学面临本地升学难、费用高等突出问题。“进城农民”与“城里人”之间的不平等,促使城乡老二元结构转化为城镇内部户籍居民与流动人口的新二元分割。“十四五”时期,要围绕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把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持续加大各类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为更多流动人口在城镇落户创造条件,促进释放城镇化潜力。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