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开展景区门票”回头看“工作 监督门票价格水平较高的景区切实降价
摘要:对本地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是否实现了成本调查监审和价格评估调整全覆盖。对门票价格水平较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景区,是否已切实降价并执行到位。
中国发展网讯 9月15日,国家发改委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701号)。
《通知》要求,门票价格偏高的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切实降低,配套服务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景区价格行为进一步规范,中秋、国庆期间景区门票及配套服务价格平稳有序。
同时要求,对照国家发改委早前发布的政策及地方政策措施要求,以及社会舆情反映的问题,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回头看”:
(一)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是否完善。本地区所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是否全面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和成本监审(调查)制度。景区门票定价成本范围是否规范,并严格限定在游览区域范围内维持正常运营所需的支出。是否已建立景区门票价格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以及景区运营情况、收支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
(二)景区门票价格是否已切实降低。对本地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是否实现了成本调查监审和价格评估调整全覆盖。对门票价格水平较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景区,是否已切实降价并执行到位。
(三)景区配套服务价格是否合理。对景区内竞争不充分的交通车、缆车、游船、停车等配套服务,是否依法纳入了政府定价管理。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是否已在开展成本调查或监审基础上,合理制定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是否存在价格明显“虚高”的情况。
(四)景区价格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强制乘坐交通工具、通过大门前移等方式不合理收取过路费等违规收费,以及“高定价大折扣”等行为。存在上述情况的,是否已移送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纠正。
(五)门票价格减免政策是否执行到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是否按照国家及各地的有关规定,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学生、残疾人、宗教人士等提供门票减免优待。红色旅游景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否按规定对学生等群体的参观予以优惠。
“回头看”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年9月至10月。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