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推进城市再生资源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 完善农村塑料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
摘要: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在大型社区、写字楼、商场、医院、学校、场馆等地,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提高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提升塑料废弃物回收规范化水平。
中国发展网讯 9月15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划分主要任务和负责部门,要求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
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清运。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在大型社区、写字楼、商场、医院、学校、场馆等地,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提高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提升塑料废弃物回收规范化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等旅客运输领域塑料废弃物规范收集,推动交通运输工具收集、场站接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体系的有效衔接。(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铁路局、民航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快递企业与环卫单位、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加大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力开展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牵头负责)
建立完善农村塑料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县、乡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合理选择收集、转运和处置模式。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继续开展农膜回收示范县建设,推广标准地膜应用,推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支持和指导种养殖大户、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积极开展灌溉器具、渔网渔具、秧盘等废旧农渔物资回收利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支持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发布废塑料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名单,引导相关项目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推动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对小散乱企业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防止二次污染。(生态环境部负责)完善再生塑料有关标准,加快推广应用废塑料再生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鼓励塑料废弃物同级化、高附加值利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支持各地尽快补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原则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焚烧处理能力或建设条件的县城,不再规划和新建原生垃圾填埋设施;支持人口稀疏、垃圾产生量少、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设施的地区,通过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或经技术评估论证后,开展分散式、小型化焚烧处理设施试点;大幅减少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加强现有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提升运营管理水平,规范日常作业,禁止随意倾倒、堆存生活垃圾,防止历史填埋塑料垃圾向环境中泄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