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实施“四碳创新”联动机制 新型城镇化建设经验被推广
摘要:在促进城市低碳化改造方面,镇江通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制度,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每年减少碳排放约2万吨。
张建霞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潘晓娟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广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21〕668号)。《通知》聚焦“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提高城市建设与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三大领域,推出22个省(市、区)62条典型经验做法,其中江苏省镇江市“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制度,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经验做法被列入推广名单。
镇江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谈沁磊介绍说,镇江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自2016年获批设立生态城镇化示范区以来,始终坚持以绿色发展为主线,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紧密结合,生态城镇化建设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镇江市鲜明确立“生态领先、特色发展”的战略路径,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体系,全市实现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和碳排放强度大幅降低“三个同步”,具有率先实现双碳目标的良好基础。
在促进城市低碳化改造方面,镇江通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制度,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每年减少碳排放约2万吨。近年来,镇江市加大力度推进低碳发展,明确低碳建设任务,形成系统化的政策推进机制。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低碳发展办公室”,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四套班子共同抓”的领导工作机制。制定实施《镇江市中长期低碳发展规划》《镇江市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镇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通过明确低碳建设任务及责任主体,将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纳入目标管理体系,项目化、制度化推进低碳发展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镇江市通过实施产业碳转型、项目碳评估、区域碳考核、企业碳管理的“四碳创新”联动机制,强力推进低碳发展。
一是产业碳转型。按照国际核算标准,核算工业各行业碳排放量,通过行业碳排放量与其利税、从业人员、产值的对比分析,明确转型方向与重点,从产业角度推进碳峰值实现。
二是项目碳评估。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制度,红灯否决、黄灯补偿、绿灯放行,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高碳排放项目,建立产业低碳发展的“防火墙”。
三是区域碳考核。以县域为单位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党政目标绩效管理,在全国率先出台试行部门和企业双层碳统计制度,为碳考核奠定法治基础。
四是企业碳管理。对重点碳排放企业实施碳资产管理,在线监控企业煤、电、油、气消耗及生产过程碳排放,搭建企业碳资产管理系统,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碳精细化管理。
谈沁磊介绍说,镇江市在生态城镇化建设中突出了产业转型“三个变”。一是推动园区由“散”变“聚”。按照“集中集聚集约”原则,规划建设一批先进制造业特色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形成“一区一定位、一园一特色”。二是推动产业由“低”变“高”。发展环境友好型绿色低碳产业,重点围绕“四群八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创成国家工业绿色转型试点城市,成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三是推动资源变“废”为“宝”。在全省率先实现省级以上经开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全覆盖,镇江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成全省首家国家级循环化改造园区,丹阳创成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市。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镇江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创新机制,取得了突出而显著的成效。
一是建立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差别化价格调控。
二是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机制。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排污许可,实施总量控制,及时信息披露,建立赔偿制度。
三是建立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率先在全国探索碳峰值实现路径,开发低碳城市建设管理云平台,建立了面向政府、企业、社会的虚拟化网络服务中心。
四是建立生态文明管理机制。建立绿色考评体系,整合相关部门职能,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生态文明大部门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