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就电化学储能 电站安全管理公开征求意见
摘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九章49条,内容主要包括:第一章总则,共5条,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背景、方针、适用范围及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第二章至第八章,共40条,主要明确各有关政府部门、建设单位、产品制造企业、电网企业等在储能电站项目准入、产品制造与质量、设计咨询、施工及验收、并网及调度、运行维护、退役管理、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职责;第九章罚则,共4条,主要明确了储能电站安全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原则。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郭丁源报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储能电站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进我国储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九章49条,内容主要包括:第一章总则,共5条,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背景、方针、适用范围及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第二章至第八章,共40条,主要明确各有关政府部门、建设单位、产品制造企业、电网企业等在储能电站项目准入、产品制造与质量、设计咨询、施工及验收、并网及调度、运行维护、退役管理、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职责;第九章罚则,共4条,主要明确了储能电站安全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原则。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