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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25亿元!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印发

2021-08-19 12:10 中国发展网
生物质发电补贴

摘要:2021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资金总额为25亿元,其中:用于安排非竞争配置项目的中央补贴资金20亿元;用于安排竞争配置项目的中央补贴资金5亿元。

中国发展网讯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按照“以收定补、央地分担、分类管理、平稳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完善生物质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合理安排2021年中央新增生物质发电补贴资金。明确补贴资金央地分担规则,推动新开工项目有序竞争配置,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持续降低发电成本,提高竞争力,实现生物质发电行业有序健康、高质量发展。

《方案》指出,2021 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资金总额为 25 亿元,其中:用于安排非竞争配置项目的中央补贴资金 20 亿元;用于安排竞争配置项目的中央补贴资金 5 亿元(其中:安排农林生物质发电及沼气发电竞争配置项目补贴资金 3 亿元,安排垃圾焚烧发电竞争配置项目补贴资金 2 亿元)。

《方案》明确,申报2021年中央补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分为非竞争配置项目和竞争配置项目。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的项目及2020年底前开工且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的项目,为非竞争配置项目;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为竞争配置项目。

《方案》提出,完善补贴机制。生物质发电补贴中央分担部分逐年调整并有序退出,逐年增加用于竞争配置的中央补贴规模。鼓励非竞争配置项目参与竞争配置。未纳入 2021 年中央补贴范围的非竞争配置项目,结转至次年依序纳入;未纳入 2021 年中央补贴范围的竞争配置项目,参加次年竞争配置。

明确建设期限。纳入 2021 年中央补贴范围的竞争配置项目,应在 2023 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实际并网时间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 0.03 元/千瓦时。2020 年底前开工的非竞争配置项目,均须在 2021 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逾期未并网的项目取消非竞争配置补贴资格,后续可通过参加竞争配置的方式纳入中央补贴范围。

同时,在央地分担规则上,《方案》表示,2020年9月11日前(《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0〕1421号)印发时间)全部机组并网项目的补贴资金全部由中央承担。2020年9月11日(含)以后全部机组并网项目的补贴资金实行央地分担,按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合理确定不同类型项目中央支持比例,地方通过多种渠道统筹解决分担资金。地方组织申报前应承诺落实生物质发电项目地方分担资金。未作出承诺省份的项目不能纳入中央补贴范围。

西部和东北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 80%;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60%。

中部地区(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60%;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40%。

东部地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40%;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20%。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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