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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联合发文 这类人群可申领补贴

2021-08-04 08:41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讯 河南省发改委消息,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军区动员局联合发布《关于强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

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的,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按培训期间每人每天30元标准执行,其中市外省内参加培训的,每人再给予300元一次性交通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支持各类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单位,设立见习岗位,扩大见习规模。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支持自主创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对自主创业人员,精准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扶持政策。将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唐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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