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安排5亿元以工代赈资金为62个已脱贫摘帽县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试点工作
摘要: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指导有关省份加强试点示范项目组织实施、跟踪调度和督促指导,鼓励地方紧密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需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拓展赈济模式,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推动“十四五”时期以工代赈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发展网讯 据国家发改委消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专门安排5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撬动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4.1亿元,在去年相关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选择22个省份62个已脱贫摘帽县开展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围绕“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和“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两类试点示范模式,探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路径。
瞄准重点地区重点群体,体现精准施策要义
本次试点示范重点面向以工代赈工作基础好、农村劳动力充足、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已脱贫摘帽县,优先安排“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遴选出62个试点示范项目,聚焦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增收难题,特别是广泛吸纳因灾因疫滞留农村的脱贫人口和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并受益。
大幅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突出扶志扶智内涵
试点示范地区牢牢扭住促进脱贫人口就业这个“牛鼻子”,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带着就业走”原则,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前提下,尽可能提供更多务工岗位。在目前不低于中央投资15%的基础上,62个试点示范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12亿元,占中央投资的比例超过22.6%,进一步延伸扩大了就业容量,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多方面拓展赈济模式,防范返贫致贫风险
有关地区在广泛组织脱贫群众参与项目建设、严格发放劳务报酬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资产收益分红等赈济新模式,让以工代赈中央资金更直接、更广泛、更长久地惠及脱贫群众。改善脱贫地区发展条件和环境方面,将支持脱贫地区建设一大批乡村道路、产业道路、护坝护坡、排灌沟渠等公益性和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使得项目区产业发展基础更加稳固,农民生活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吸纳脱贫群众就近务工增收方面,将带动1.3万脱贫群众和其他低收入人群在家门口务工就业。提升脱贫群众劳动技能方面,将对1.1万名务工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工代训、劳务集中培训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等,其中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占40%。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方面,将开发公益性岗位超过2000个,帮助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脱贫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获取稳定收入。实现“资金—资产—资金”良性循环方面,将把投入41个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类试点示范项目的中央资金所形成资产,折股量化到运营项目的企业或合作社,实现收益分红,让脱贫群众既得薪金又得股金。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指导有关省份加强试点示范项目组织实施、跟踪调度和督促指导,鼓励地方紧密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需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拓展赈济模式,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推动“十四五”时期以工代赈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