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开展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活动
中国发展网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市场秩序 ,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促进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着 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 的物业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 ,山东省郯城县发展改革局在全县开展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活动 。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以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为依据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活动 ,切实解决物业领域突出问题 ,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健全物业行业运行机制 ,构建党建引领、行业主管 、基层主抓 、共建共治共享 ” 的工作格局 ,物业服务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明显增强。
整治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执行“三会三公开” 制度不到位 ,未按期开展业主恳谈会 ;未主动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 ;未积极参与各乡镇组织的联席会 ;未将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共部位收益收支情况等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 ;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 ;不及时退还装修押金等。
2、物业服务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规定 ,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等。
3、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不到位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合理投诉不予受理或处理不及时 ,导致业主、 物业使用人频繁投诉。
4、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 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合理诉求不予配合。
5、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停水、停电、停用门禁卡 、停用电梯卡 ,或限额充值 、不予充值 ,变相停水、停电。
6、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有效期内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 ,停止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未续签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经业主大会决议 ,同意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 ,拒不办理退出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 、监控等附属设施设备和有关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7.物业使用人不履行义务 ,无故拒交物业费 ,侵犯其他业主合法权益。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郯城县发展改革局将根据“属地管理 ,条块结合 ” 的原则 。理顺管理体制 ,明确管理职责 ,落实 工作责任 ,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 ,共 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做好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 ,提升群众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认识、理解 ,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有计划地在新闻媒体公布整治成果 ,增强整治成果的检验度、评判度、感知度。
强化巩固提升 。围绕专项治理中发现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及 时总结提炼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 、好做法 ,认真查找制度不足和短板 ,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 ,优化政策供给 ,探 索建 立长效机制 ,促进物业领域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从源头化解物业领域矛盾问题。(山东省郯城县发展改革局 乔成林)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