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不明组织和个人假借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名义行骗!国家发改委发文提醒
摘要:国家发改委表示,涉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项目资金及试点示范事项,具有严谨规范、公开透明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性文件和专项管理办法等规定,均由省级发展改革委按照既定程序进行报送。
中国发展网讯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5月19日通报,近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文提示称,谨防不明组织和个人假借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名义行骗。
国家发改委表示,近期,一些自称为“中国城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中国投资促进委员会”“中国特色小镇工作委员会”“中国城乡发展工作委员会”等的不明组织和个人,假借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名义,向市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企业宣扬行骗言论,如“能够帮助每个市县获得200亿元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能够帮助每个特色小镇获得几十亿元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等,干扰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秩序。
经认真核实,以上行骗言论皆不属实,其提及的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并未设置。
国家发改委表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发改委等部门制定出台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市场主体可按文件要求科学合理推进。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