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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邑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价格专题调研

2021-05-19 10:53 中国发展网 徐昌伟、董丽丽

摘要:5月6日-13日,山东省昌邑市发展改革局组织人员开展了全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价格情况专题调研。

中国发展网 为全面了解本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价格情况,总结供水工程和价格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5月6日-13日,山东省昌邑市发展改革局组织人员开展了全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价格情况专题调研。

山东明河水业有限公司总投资1.2亿元,采用BOT模式建设,供水范围覆盖围子街办、石埠经济发展区、饮马镇和北孟镇四个镇街区320个行政村,供水人口28.6万人,供水规模为日供水1.9万方,日供水量7689方,供水保证率为98%,供水设施利用情况良好,管网漏损约12%。农村供水模式为集中式和分散式,部分村庄采用单村供水。

调研结果显示,山东明河水业有限公司执行农村供水价格,现执行标准根据原昌邑市物价局《关于制定昌邑明河水业有限公司农村供水价格的通知》(昌价发〔2014〕7号)和《关于<昌邑明河水业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供水水价重新核定的申请>的批复》(昌价发〔2018〕7号)文件规定,供水终端价格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2.53元/立方,非居民生活用水2.7元/立方。年收费金额710万元左右。不存在高于当地城镇供水价格的情况,不存在脱离农民收入水平实行较高价格的情况。

同时,昌邑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价格政策落实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村内管网改造压力较大。经了解,城乡一体化仍存在较大障碍,目前无法实现抄表到户,运行管理经费保障能力差。二是工程长效运行机制不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属民生工程,具有公益性特征,且村居布局分散,导致运行成本不低于甚至高于城区,工程经营收益较低,靠供水收益难以保证长久运行。

后续工作中,昌邑市发展改革局将完善价格政策,根据供水成本科学合理制定价格标准,缓解农村供水维修费用难以解决问题。建议水利部门推动农村供水工程整体改造,重点实施管网、水表等维修及更换改造,改善农村供水现状。建议财政部门等建立补助基金机制,加大补贴力度,将农村供水改造等工作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农村供水良性运行。(山东省昌邑市发展改革局  徐昌伟、董丽丽)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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