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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更大发展

2021-05-18 08:20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营商环境

摘要:通过三年来的评价实践,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逐步提高,评价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持续显现。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鲍筱兰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江苏省苏州市组织召开“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梳理总结各地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进展和成效,复制推广地区典型经验做法,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改革举措。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参评城市负责人参加会议。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许昆林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杨洁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

许昆林在致辞中表示,在苏州召开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既是对苏州相关工作的激励和鞭策,也为学习各地先进经验提供了宝贵机会。苏州致力于打造最公平的法治诚信环境,是全国唯一拥有破产法庭、国际商事法庭、知识产权法庭的城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率先开展长三角跨区域司法协作,努力实现诉讼服务“异地可办、在线能办、全市通办”。近年来,已在市场主体中形成了“说到做到、马上就办”的苏州口碑。

会上,哈尔滨市、西安市、北海市、青岛市、大连市、长沙市、长春市、合肥市、呼和浩特市、郑州市、成都市、厦门市、重庆市、苏州市、温州市、东莞市、昆明市、太原市先后围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18个指标领域,分享了对标国内国际先进做法,推动营商环境快速优化提升的典型经验;常州市、衢州市、沈阳市、济南市、贵阳市、广州市、无锡市、天津市、南通市、银川市、珠海市、深圳市、宁波市、北京市、上海市、杭州市、武汉市、南京市一一对应作了点评交流,并介绍本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成熟经验和创新实践;济宁、福州2个城市分别展示了大数据平台支撑营商环境优化的创新案例。

会议指出,2018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务院部署,本着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牵头建立并不断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截至目前,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已经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的全覆盖。通过三年来的评价实践,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逐步提高,评价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持续显现。

从评价情况看,各地方积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氛围日趋浓厚,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一大批更好更优的营商环境城市不断涌现,全国层面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为保持经济长期向好态势、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也要看到,营商环境还存在短板弱项,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会议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对标先进水平、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以更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市场主体不仅能够正常生存,而且能够实现更大发展。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办理信息公开透明、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窗口服务提质增效。二是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及时查漏补缺、健全机制、跟踪督办。三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实现数据互联、监管协同、技术赋能。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政策出台前论证评估、新闻舆论引导。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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