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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最新定价听证目录 6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1-05-12 16:01 中国发展网

摘要:列入该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其价格制定或者调整时,应当组织听证,未经听证的,定价无效;未列入该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其价格制定或者调整时,定价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实行听证。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尹云云、张钰、记者高杨报道  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修订并公布了《山东省定价听证目录》,新公布的《目录》里需要进行听证的定价项目共计10项。列入该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其价格制定或者调整时,应当组织听证,未经听证的,定价无效;未列入该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其价格制定或者调整时,定价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实行听证。

《目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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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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