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全国社会足球场地数量增长4倍
摘要: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十三五”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指导目标均实现超额完成,其中,西藏、宁夏、青海、天津、重庆、浙江、江苏、湖北、福建、广西、河北等11省(区、市)指导目标完成率超20个百分点以上。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郭丁源报道 为解决人民群众足球运动需求增长与社会足球场地设施供给不足的矛盾,“十三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以深化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靶向矛盾关键点,找准问题突破口,带动各地以讲政治的高度加快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共新建社会足球场地26957块,超额完成“十三五”时期新增2万块社会足球场目标任务的35%,推动我国社会足球场地数较“十二五”末增长了4倍。
指导目标完成“好”。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十三五”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指导目标均实现超额完成,其中,西藏、宁夏、青海、天津、重庆、浙江、江苏、湖北、福建、广西、河北等11省(区、市)指导目标完成率超20个百分点以上。
新增球场数量“多”。从各地建设总量看,河南、广东、云南、山东、江苏、四川、河北、广西、湖北、湖南、浙江、安徽等12省(区)“十三五”时期新建球场数均达到1000块以上。湖南、贵州、西藏、青海、河南、新疆、山西、甘肃、云南、江西等10个省(区)社会足球场地数均增长7倍以上。
场地类型覆盖“广”。在“十三五”时期新增社会足球场中,东部地区占45%,中部地区占33%,西部地区占22%。其中,11人制球场占16%,7(8)人制球场占14%,5人制球场占67%,其他类型球场占3%,满足了群众参与足球运动、开展不同足球赛事活动的需要。
社会力量参与“高”。“十三五”时期,共新增民建民营球场5202块,公建民营球场2425块,占新建球场总数的28%,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的社会足球场地较“十二五”时期提升近3倍。
“十四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动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指导各地进一步健全机制、优化服务、拓展业务,不断提升运营服务能力,推动形成政策有支撑、社会多参与、群众全享有,以及赛事活动更丰富的社会足球场地开放运营新局面。
一是以“建机制”保障球场运营。建立健全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机制,其中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保证全年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建立突发事件预防、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和处置制度。因地制宜制定新建球场保护制度,防止“被拆”“被占”情况发生。
二是以“优服务”深化球场运营。建立球场“互联网+”管理平台,向群众提供在线预约等服务。定期对场地设施进行检查。鼓励有条件的球场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品质。
三是以“拓业务”促进球场运营。组织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足球赛事。鼓励球场运营机构与足球青训机构合作,将社会足球场作为校园足球场的有益补充。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