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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部署《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2021-03-01 15:01 中国发展网
革命老区

摘要:会议强调,要从国家发展全局谋划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各项工作,要结合新形势谋划新定位,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找准赣闽粤、陕甘宁、大别山、左右江、川陕以及湘赣边、湘鄂渝黔、海陆丰、琼崖、沂蒙、太行、浙西南等革命老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的目标定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部署《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工作,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丛亮同志出席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郭兰峰同志主持会议。相关省(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革命老区重点城市负责同志,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负责同志就《意见》有关情况作了说明,江西省赣州市、福建省三明市、陕西省延安市、河南省信阳市、四川省巴中市、山东省临沂市等6个城市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丛亮同志就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明确了有关要求。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赴革命老区考察,多次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各地区要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传承弘扬红色文化等方面,充分认识、深刻理解《意见》的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要从国家发展全局谋划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各项工作,要结合新形势谋划新定位,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找准赣闽粤、陕甘宁、大别山、左右江、川陕以及湘赣边、湘鄂渝黔、海陆丰、琼崖、沂蒙、太行、浙西南等革命老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的目标定位。要适应新发展阶段解决新问题,提高对高质量发展的适应能力。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新任务,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协调作为内生特点、绿色作为普遍形态、开放作为必由之路、共享作为根本目的,落实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举措。

会议要求,各省区市要强化协同配合,扎实做好《意见》宣传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一要加强宣传贯彻,明确责任分工。各地要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列入本地区重点工作,尽快研究出台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落实《意见》重点任务分工,让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要完善支持政策,强化组织实施。要将《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大政策分类纳入“十四五”规划,加快制定“十四五”时期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旅游等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1+N+X”政策体系。三要加强统筹协调,凝聚振兴合力。要加强对《意见》的宣传宣讲和政策解读,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纵横协同、上下联动的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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