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开展学前教育收费专题调研
摘要:山东省德州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大力解决幼儿入园难问题”调研专题,就全市学前教育收费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和积极探索。
中国发展网 为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科学、合理地制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近期,山东省德州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大力解决幼儿入园难问题”调研专题,就全市学前教育收费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和积极探索。
一、德州市学前教育资源分布及供求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德州市共有登记注册幼儿园1993所,民办园1123所,其中普惠性民办园756所。全市3-6岁幼儿总数256189人,在园幼儿229772人,其中,在公办园幼儿118090人,在民办园幼儿111682人,其中在普惠民办幼儿园79032人。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全市幼儿园总量及幼儿学位总数呈现稳中有涨的趋势,适龄儿童的入园率也在逐年增长。民办园占比较大,承担起了半数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民办幼儿园根据是否营利又分为两类分别是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包括普惠性),实行差别化收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包括普惠性)按照规定上限收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定价。从收费标准上来看,公办园近几年的收费标准变化不大,民办园的定价从每月一百多元到每月一千多元,定价标准差距很大。我们分析差距原因认为,主要由于幼儿园的位置、园内设施条件、师资力量、托管方式等等因素造成。
二、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情况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40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1222号)等相关政策的规定,德州市幼儿园实行统一的收费管理模式,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保教费、住宿费。按照幼儿园办园性质,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园方根据办园成本、办园质量等情况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应在秋季学期开学前3个月向社会公示。
按照管理权限和定价程序,2016年8月,通过走访调研、成本监审等环节,制定了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运河经济开发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经市政府同意后执行。收费标准为:省十佳园370元/月•生;省示范园300元/月•生;市一类园240元/月•生;市二类园200元/月•生;市三类园180元/月•生;其他园160元/月•生。财政少量补贴和经费自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下浮不限。目前,德州市三区定价的7所公办幼儿园(包括市直机关幼儿园、区直机关幼儿园、天衢中心幼儿园、黄河涯镇中心幼儿园、二屯镇中心幼儿园、黎明小学附属幼儿园、妇儿中心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最高为370元/月/生,最低为240元/月/生。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和校车接送费;代收费包括意外伤害保险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床上用品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幼儿家长自愿选择,幼儿园据实收取的管理方式。
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前教育(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费、住宿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分别授权市人民政府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参照公办学校执行,收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目前,德州市非营利性民办园的保育费收费标准为不超过同类型、同等级公办园保育费的2倍。
清晰划定市、县级定价权限。为规范德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维护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2020年9月,德州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幼儿园和中小学收费分级管理权限等问题的通知》(德发改成本【2020】529号)对德州市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收费分级管理权限进行了明确:市属及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包括普惠性)幼儿园保育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市级相关部门按程序核定,其他县(市、区)辖区内的,由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按程序核定;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等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明确幼儿园退费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出台了《关于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幼儿园退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德发改成本【2020】67号),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严禁各级各类幼儿园扩大收费范围、自立项目收费,并对幼儿园具体退费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使得幼儿园退费有据可依。
三、学前教育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公办幼儿园收费引导市场的作用较差。由于全市公办幼儿园数量少,所占学前教育比例低,制定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体现不出调节、引导学前教育收费的作用。
部分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较高。全市城区内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普遍较高,个别连锁经营、规模较大的民办幼儿园以突出、拔高办园硬件条件、夸大宣传教育理念等方式,制定较高的收费标准,造成了部分幼儿家长攀比心理,盲目的追求教育高消费的现象。
个别民办幼儿园仍存在乱收费现象。通过近几年投诉举报情况来看,个别幼儿园仍存在以下乱收费的现象:一是自立收费项目,比如收取教材费、空调费、取暖费等;二是不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
四、加强和改进学前教育的意见建议
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方面的引导作用。通过加大对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和投入,提高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在学前教育方面所占的比重,解决公办幼儿教育资源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对学前教育收费的调节、引导作用。
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方面政策。通过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政策的细化,杜绝个别教育机构利用家长的盲从心理获取高额利润的现象,引导全社会形成合理的消费价值理念。
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通过加强收费政策宣传、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对违法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等方式,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制止乱收费行为。(山东省德州市发展改革委 董娟)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