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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多措并举推动全区营商环境实现新转变新提升

2021-01-12 22:57 中国发展网

摘要:按照自治区主要领导要求,制定规范和明确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指标评价标准、评估办法,建立长效监督考核指导提升机制,实行日常监控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原则,以硬考核倒逼环境优。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2020年12月28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要坚持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从优化营商环境破局,加强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2020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国家和自治区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从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协同推进落实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制定《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全面清理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定;结合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自治区的实际,提出了20个方面、140项具体措施;组织“呼包鄂”三市配合国家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会同政府督查室及相关专家多次开展营商环境的专项督导,梳理出具体问题,提供各地整改优化等等。优化营商环境,注定是一场关乎全局、决定未来的持久战。

2021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将从以下三个方面重点发力:

一、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以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和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为基础,梳理形成分盟市和分指标的报告,形成问题清单,与各职能部门逐项制定专项优化计划,实施集中整改行动。

二、明确工作定位,落实好协调推进的职责

按照自治区主要领导要求,制定规范和明确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指标评价标准、评估办法,建立长效监督考核指导提升机制,实行日常监控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原则,以硬考核倒逼环境优。

三、开展专项行动,推动营商环境整体提升

开展以下三个专项行动:第一是会同政府督查室继续推进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检查行动;第二是围绕政协营商环境民主监督专题协商报告,会同各部门实施问题清单专项解决行动;第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营商环境堵点和市场主体诉求专项处理行动。

新时代新征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建设审批更简、流程更优、服务更好、监管更准、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更强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区的营商环境实现新转变新提升。(义博)

责任编辑:唐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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