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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新的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电费价目表公示

2021-01-06 18:27 深圳市发改委

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及其用电户: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国家有关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经研究,我委决定完善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简称“招商供电公司”)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费价目表(简称“工商业价目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商业价目表中两部制电价制度与标准(见附件)。降低大量工商业用电容量电价标准,设置需量电价标准,且不再分档;降低高需求工商业用电需量电价标准,设置容量电价标准,且不再分档。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可按对应的标准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

二、在工商业价目表中设置峰谷分时电价(见附件),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电力削峰填谷,优化电力系统资源配置。

三、本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请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做好相关营销计费系统的适应性改造和电价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等工作,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刘维

(原标题: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新的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电费价目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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