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同意实施丽泽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摘要: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丽泽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中国发展网讯 1月4日,据北京市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北京市发改委批复了丽泽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以下为批复全文: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丽泽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京电发展〔2020〕290号)和《关于丽泽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20〕141号)收悉。依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丽泽220千伏输变电及只能电网调控指挥中心工程“多规合一”协同一件的函》(京规自基础策划函〔2020〕0035号)、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0规自(丰)预选市政字0001号)和北京市电力管理办公室《关于对丽泽220千伏输变电等4个电网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登记的意见》(电管办稳评〔2020〕8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丽泽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丽泽220kV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丰台区丽泽商务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内,总用地面积11000平方米。新建220千伏变电站一座,地上建筑面积3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916平方米。本期安装220千伏180兆伏安有载调压变压器4台,新建沟道长度约5.53公里,电缆线路长度折单约33公里。相关规模以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批复为准。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04517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在建设过程中,请你公司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七、请你公司严格执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公司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