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服务发展改革大局
摘要:“十三五”期间,山东省泰安市发展改革委坚持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改革创新、稳慎推进的原则,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建立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更好地服务宏观调控、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陈常旭 记者尹明波报道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泰安市发展改革委坚持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改革创新、稳慎推进的原则,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建立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更好地服务宏观调控、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一是能源价格改革。落实国家、省输配电价改革、简化销售电价分类,逐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科学核定管道天然气输配价格并建立价格联动机制。二是水价改革。将城市公共供水简化为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分别制定价格,建立城镇非居民用水执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三是交通运输价格改革。推行公交低票价政策,对巡游客运出租车辅助运价和结构进行调整规范,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四是教育收费改革。建立和完善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收费形成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五是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的机制,分类推进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改革,完善保障性住房价格政策,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满足多元化需求,促进济泰一体化发展。
建立完善价格约束激励机制。贯彻执行对电解铝、水泥、钢铁差别化电价政策,取消中小化肥电价优惠,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全面实施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补贴制度。
完善政府定价机制。制定出台《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调整价格(收费标准)工作规程(试行)》,设立审价(费)工作小组,规范定价程序。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收费清单化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政府定价制度,逐步建立成本公开制度,推行价格政策跟踪评估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保证政策出台无不良反映。
健全价格调控机制。一方面,完善应急监测工作机制,强化监测分析和专项调查,提升价格监测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严格执行国家、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推进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工作,健全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保障机制,保护农民收益和生产积极性。第三,落实社会救助和补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享受补贴的人员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