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蹄疾步稳抓改革,全面发力稳物价
摘要:截至2020年10月,济宁市95折电价降低用电成本3.716亿元,阶段性气价政策降低用气成本8970.72万元。在积极促进绿色发展方面,济宁市既积极为申报企业争取电价补贴或上网电价政策,又建立差别化价格机制,实施亩产效益差别化价格政策,倒逼企业转型发展。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姜淑芬 记者殷晓旭报道 “十三五”以来,山东省济宁市以价格“放管服”改革为着力点,着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了全市经济转型升级与社会和谐稳定。
稳物价,强化价格调控监管。济宁市认真做好十大类200种副食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常规价格监测及重要节假日市场价格重点监测,重点在金乡、鱼台两县开展了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在提高农户规避市场风险能力、稳定农产品价格、推动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综合施策稳定猪肉价格,引导消费预期、稳定市场价格。
保民生,落实惠民价格政策。2019年4月以来,济宁市连续18个月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共为28万多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约1.3亿余元,有效缓解了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的影响;注重兜住民生价格底线,健全完善低收入群体、困难群体的用水、用热、用气等优惠价格政策,做好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完善规范民生价费管理,2018年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修订完善《济宁市定价项目清单》。及时放开公交IC卡押金管理,明确辖区内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由各县市区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抓改革,完善重点领域价格管理机制。2016年济宁市出台居民水价政策、明确阶梯水价制度,及时调整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标准,2018年实施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促进节约用水;2016年实施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2018年出台《济宁市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规则(试行)》,加强和完善城镇天然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2019年明确配气价格和联动机制,建立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浮动机制和联动机制;2016年调减城区供热价格并延长供热期5天,2017年调整非居民用热价格浮动幅度,2019年考虑增值税下调因素降低了非居民供热价格,2020年延续两部制热价政策;2018年出台《关于调整理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完善出租运价形成机制,2017年开始对城区空调公共汽车实行季节性票价,2020年延续执行季节性票价。
促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通过推动转供电清理规范工作,今年以来济宁市共为终端用户节约成本4500余万元。截至2020年10月,济宁市95折电价降低用电成本3.716亿元,阶段性气价政策降低用气成本8970.72万元。在积极促进绿色发展方面,济宁市既积极为申报企业争取电价补贴或上网电价政策,又建立差别化价格机制,实施亩产效益差别化价格政策,倒逼企业转型发展。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