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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被评为C类!发改委给87家券商和6家信用评级机构打分!

2020-12-18 00:50 中国发展网
企业债券 信用评级

摘要:对连续5年评价得分前10名的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以及连续5年评价得分第一名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表扬。望上述机构再接再厉,在企业债券承销和信用评级工作中继续发挥示范作用。

中国发展网讯  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通知称,为规范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相关业务行为,提高承销和信用评级质量,加强企业债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别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

本次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的对象为2019年度作为主承销商参与过企业债券承销,或承销的企业债券仍在存续期内的87家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的对象为2019年度开展企业债券评级业务的6家机构。

通知提出六项激励和惩戒措施:

(一)对连续5年评价得分前10名的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以及连续5年评价得分第一名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表扬。望上述机构再接再厉,在企业债券承销和信用评级工作中继续发挥示范作用。

(二)鼓励和支持评价结果优良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债券工作,我委将在政策研究、品种创新、业务指导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和条件。

(三)鼓励债券发行人在遴选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作用。

(四)对于存在不诚信、不专业行为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将记入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并在分年度信用评价的相关指标评分中予以体现。对于在债券尽职调查、申报发行等环节存在不诚信、不履职尽责等行为,我委将约谈相关责任机构,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五)对于连续两年未独立主承销企业债券以及本次列为C类的承销机构,自评价结果公布之日起,限制其担任优质企业债券的主承销商,并要求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履职能力。

(六)对于评价结果靠后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请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配合我委加强日常监管,对其承销、评级的项目加大监管力度。

评价结果详情如下:

1

2

1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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