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力争12月底前基本完成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
摘要:供需双方要力争在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双方合同签订工作;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铁路运输企业要保证在2021年1月底前完成产运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
中国发展网综合报道 12月7日,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及早完成年度合同签订工作,进一步提高中长期合同签订比例。其中提出,供需双方要力争在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双方合同签订工作;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铁路运输企业要保证在2021年1月底前完成产运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
通知提出要充分认识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工作的重要意义:
煤炭中长期合同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十三五”期间,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不断健全,“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得到广泛认可,签约履约率稳步提升,产运需各方有效衔接,信用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实践表明,煤炭中长期合同为推动上下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煤炭市场供需平衡、保障全国煤炭稳定可靠供应和能源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要继续坚持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保障能源安全。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是煤炭产供储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要深入总结近些年的实践经验,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逐步形成市场机制更有效、监管机制更有力、产供储销紧密衔接的煤炭市场交易体系,为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平稳运行提供更加坚实的能源保障。
早签、多签、签实、签长煤炭中长期合同
为此《通知》强调,要早签、多签、签实、签长煤炭中长期合同。《通知》明确,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2019年以来核增产能煤矿核增部分签订比例应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上电力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年度煤炭使用量的75%,使用进口煤的电厂,国内煤炭使用量的80%要签订中长期合同。规模以上煤炭和电力企业2021年签订的供需双方、产运需三方中长期合同数量均应不少于上年。
中长期合同要有量有价真实有效。煤炭中长期合同的数量、质量、价格机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基本要素应规范齐全。合同要真实有效,严禁以抢占铁路运力等为目的签订虚假合同,一经发现,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对其在下一年度中长期合同签订中实施限制。鼓励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支持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签订电子商务合同。
鼓励签订3年及以上的中长期合同。鼓励供需双方建立长期稳定战略合作关系,签订3-5年有明确价格机制的中长期合同,规模以上企业的3年及以上合同签订量原则上不低于年度中长期合同总量的30%。此前已签订尚未到期的中长期合同应继续执行。
供需双方力争本月底前基本完成合同签订
《通知》明确提出,及早完成年度合同签订工作。供需双方要本着长期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主动沟通,加强对接,力争在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双方合同签订工作。铁路运输企业要提前做好运力配置计划,保证在2021年1月底前完成产运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对在上述期限内仍未完成合同签订的,原则上不再保留运力。供需双方在合同谈判期间,要确保煤炭市场供应平稳有序,不得影响正常发电供热和居民生活用煤需求。
执行“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
在价格方面,《通知》强调,要执行“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供需双方能够就中长期合同价格达成一致意见的,按双方商定意见执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按照“基准价+浮动价”原则确定。
基准价方面,下水煤合同基准价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按2020年度水平执行;铁路直达煤合同基准价要由下水煤基准价格扣除运杂费后的坑口平均价格和供需双方2020年月度平均成交价格,按各占50%权重综合确定。
浮动价方面,下水煤合同与铁路直达煤合同的浮动价,均可结合环渤海煤炭价格指数、CCTD秦皇岛港煤炭价格指数、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综合确定。
中长期合同缓解了煤炭市场大起大落的行情
12月1日,在2021年度全国煤炭交易会新闻通报会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张宏表示,明年中国经济恢复速度会进一步加快,必然带动煤炭消费有一轮新的需求,预计要比今年更为强势,所以明年煤炭供需总体应该是紧平衡状态。张宏强调,需要做好煤炭供应保障的工作,特别是目前晋陕蒙三省煤炭产量已占到全国的70%,要靠这些出产地保供全国压力很大。
据介绍,今年12月8日至10日,这个关乎明年煤炭产运销需衔接以及价格走势的大会将在太原召开,届时将发布主产地(晋陕蒙)标志煤种价格指数,大型煤炭企业将与用户签订中长期合同,晋能控股集团煤炭销售战略合作协议等众多项目也将签约。
“预计煤炭签约总量将达到10亿吨以上。”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理事长冯雨介绍说,中长协“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不变,其中基准价仍然是535元/吨。
张宏认为,目前中长期合同占到全国煤炭市场的70%以上,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煤炭市场大起大落的行情。自2017年实行中长期合同制度以来,煤炭长协价格保持了稳定,吨煤价格浮动不超过50元。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数据显示,今年1-10月全国煤炭消费量32.4亿吨左右,同比下降0.8%。全国规模以上累计原煤产量31.3亿吨,同比增长0.1%。其中,动力煤中长期合同(5500大卡下水煤)价格稳定在绿色空间。11月下水动力煤长协价553元/吨,比10月上涨6元/吨;今年1-11月均价541元/吨,比2019年全年均价下降14元/吨。
张宏进一步指出,“十四五”期间,面对碳中和目标下的环保压力,煤炭消费将提前达到峰值,煤炭企业再也不能靠降价去抢市场了,在中长期合同制度的大框架下,必须创新商业模式,针对用户需求,实行定制化供给。
(中国发展网综合:国家发改委官网、经济参考报、中国煤炭报)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