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已从三方面着手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摘要:全力保障后续扶持资金。我们考虑到部分大型特大型安置区承担了很多同步搬迁户,按照原有的筹资标准,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仍然还是存在一些短板。那么,为了弥补这个不足,2019年11月,我委专门安排了中央预算内投资35.29亿元,支持贵州、云南、广西等省份大型安置区来补齐配套的教育、医疗设施的短板。
中国发展网讯 12月3日,国新办就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赵辰昕表示,2019年以来,随着各地易地扶贫搬迁的建设任务陆续完成,工作重心已经开始逐步转移到了后续扶持。我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
第一,制定出台了后续扶持的相关政策。2019年6月,国家发改委联合10个部门研究制定并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是总体上进行了指导。之后,到今年2月份,我们又联合12个部门进一步出台了《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这个《措施》更加具体,我们聚焦了六个方面,其中有25项具体的举措。这六个方面主要包括: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加强安置社区的管理,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加大工作投入力度,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等等。所以说这个政策措施非常明确。在整体的这些框架之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也在不断推动完善相关的举措,加大支持力度。各个部门陆续出台了实施就业帮扶、社区治理、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等一些专项的政策,可以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第二,全力保障后续扶持资金。我们考虑到部分大型特大型安置区承担了很多同步搬迁户,按照原有的筹资标准,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仍然还是存在一些短板。那么,为了弥补这个不足,2019年11月,我委专门安排了中央预算内投资35.29亿元,支持贵州、云南、广西等省区大型安置区来补齐配套的教育、医疗设施的短板。
今年以来,财政部也非常支持这项工作,他们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规模264亿元,支持大型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在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中,专门安排了48亿元,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帮扶和产业培育。财政部还在安排支持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的时候,专门切出了79亿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带动就业等相关工作。考虑到后续扶持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配合财政部在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时候,安排了47.83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
第三,分区分类开展精准扶持。我们督导相关省份对70个万人以上的特大型安置区制定实施了后续扶持的专项方案,统筹整合了各类政策资源予以帮扶。一揽子解决了产业就业、社区管理、社会融入等后续发展问题。我们还指导地方对3000人以上的大型安置区重点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和培育壮大后续产业。对800人到3000人的中型安置区,重点加强扶贫车间、产业基地建设,对800人以下的小微型安置点,重点培育特色的农牧产业。同时,我们还加大对一些分散安置户的帮扶力度。这就是有效分类进行指导特大型安置区、大型安置区、中型安置区和小微型安置点、分散安置户。我们通过这些具体的办法,推动每个安置区、每名搬迁群众都能获得及时、有效的后续帮扶。
赵辰昕强调,“十四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我们会结合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分区分类精准施策,聚焦“三区三州”等欠发达地区、大型安置区和少数民族搬迁群众,还有“老幼病残弱”等一些特殊群体,我们会进一步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继续加大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帮扶力度,提升完善安置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社区管理,促进社会融入,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这样一个目标。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