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就《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征求意见
摘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围绕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挥优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强化创新提高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中国发展网综合报道 国家发改委8月31日就《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其中,四川省新增石墨烯和纳米碳材料、细结构石墨、生物炭、锂电池负极等新型碳材料的开发及生产;高性能稀土永磁、发光、催化、合金等稀土功能材料及器件的开发、生产及应用;硅光集成电路芯片、光分路器、光纤活动连接器、光电收发模块、光网络设备的研发和生产等。
本次《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是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年本)》的修订。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均按最新修订版本执行);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确定(如所列产业被国家相关产业目录明确为限制、淘汰、禁止等类型产业,其鼓励类属性自然免除)。
国家发改委表示,本次修订的导向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围绕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挥优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强化创新提高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其中,重庆市45项、四川省50项、贵州省42项、云南省45项、西藏自治区39项、陕西省49项、甘肃省41项、青海省26项、宁夏回族自治区38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3项、内蒙古自治区40项、广西壮族自治区44项。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