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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2020年农业水价改革实施计划公布,新增面积超1.1亿亩

2020-08-06 23:42 中国发展网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摘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各地2020年改革实施计划,今年将新增改革实施面积1.1亿亩以上。

中国发展网讯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各地2020年改革实施计划,今年将新增改革实施面积1.1亿亩以上。

《通知》强调,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不懈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不折不扣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完成今年改革任务。

《通知》提到,2019年全年新增改革实施面积约1.3亿亩,为当年计划新增面积的106%,累计实施面积达到2.9亿亩以上,改革由点及面稳步推进。

《通知》指出,2020年新增改革实施面积1.1亿亩以上。将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的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和改革实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作为施重点,利用设施节水、农艺节水和管理节水腾出的空间,协同配套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建立,提高用户节水意识,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

《通知》强调,要尊重农民意愿,建设符合当地实际的供水计量体系,根据供水计量需要,合理细化计量单元,按照与当地财力相匹配的原则配备计量设施。鼓励选择量水槽、量水堰、量水标尺等经济适用的设施,利用可起到量水作用的水工建筑物或“以电折水”等方式,满足基本计量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精确计量。要将计量设施作为灌溉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渠道筹集计量设施建设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已完成供水成本核算的大中型灌区要有序开展成本监审,合理制定或调整水价;重点中型灌区要加快推进供水成本核算,争取年内完成核算任务。

改革实施区域通过验收是完成改革任务的判定标准。《通知》要求,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率先完成改革的省份要做好改革收尾阶段各项工作,根据验收办法全面有序推进改革验收,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河北省要落实《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力争年底前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率先完成改革任务。其他省份要抓紧研究制定改革工作验收办法,对基本实现改革目标的地区有序推进改革验收工作。

《通知》明确,要积极谋划“十四五”期间改革工作。各地要对标本地区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十三五”时期改革任务,对任务完成情况和改革成效进行评估,系统梳理改革经验,查找短板弱项。在此基础上,精心谋划本地区“十四五”时期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安排,做好与国家和地方“十四五”专项规划及重点项目的衔接,注重补齐短板弱项,为后续改革奠定坚实基础。改革时序进度安排应尽可能均衡,避免将大头任务集中到后面几年。

《通知》强调,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结果已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2020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累计实施面积和当年改革实施面积、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田间工程管护、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6项重点改革内容。各地要按照上述两项考核的相关规定,及时完成自评并上传佐证材料,两项考核中各省的自评分数及佐证材料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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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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