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83亿!烟台这个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呈报烟台港西港区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研究批复,同意建设烟台港西港区LNG接收站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3.1561亿元。
中国发展网讯 日前,发改委发布关于烟台港西港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总投资83.1561亿元。
批复表示,为进一步提升环渤海特别是山东地区天然气供应和储备能力,推动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结构优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同意建设烟台港西港区LNG接收站项目(以下简称烟台西港LNG项目)。项目业主为山东保利协鑫环亚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批复指出,该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港西港区液化天然气(LNG)码头作业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座20万立方米LNG储罐,1座3-26.6万立方米LNG接卸泊位、1座0.25-5万立方米LNG转水泊位及相关配套接卸、气化、外输等主要工程设施。根据《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能力核定办法》(SY/T 7434-2018),烟台西港LNG接收站最大能力590万吨/年。
批复明确,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3.1561亿元,其中建设投资78.6989亿元(含外汇1.8401亿美元),建设期利息4.0464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4108亿元。项目资本金为24.9468亿元,占总投资3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58.2093亿元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批复要求,项目投产后气化服务价格由山东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项目业主要切实加快上游气源项目进度并同步加强LNG资源采购工作,控制气源成本;努力降低项目投资造价和气化成本;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落实用气市场,提高项目整体竞争力。
请项目业主在项目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强化管理,认真借鉴国内其它接收站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深化工程设计方案,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运营和应急安全措施;合理利用冷能,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措施落到实处,使项目符合国家节能要求。山东省要继续积极协调有实力的油气企业等参与项目建设运营,加强监督协调,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请项目业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安全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在设计、施工及运营中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和安全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
项目业主要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等要求,建立天然气储备能力;要做好接收站公平开放工作,在项目投产后积极为第三方提供储气调峰服务,通过公开交易平台交易接收站的窗口期和罐容,为符合要求的用户提供公平、公正的接卸、气化等服务。
责任编辑:宋璟